一、主办单位: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教育厅
二、承办单位:安徽省棋院、安徽省象棋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四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(一)时间:2019年8月22日-24日
(二)地点:池州市茶溪小镇
五、参加单位
各市体育行政部门、省棋校,各中、小学校。
六、竞赛项目
地市部、学校部男子、女子个人、团体赛。
七、运动员资格
(一)年龄要求
1、地市部
15岁及以上组: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.
14岁组: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12岁组: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10岁组: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9岁组: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8岁组: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7岁组: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2、学校部
高中组:高中在籍在校学生。
初中组:初中在籍在校学生。
小学甲组: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在籍在校学生。
小学乙组: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。
(二)资格要求
地市部参赛队员以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准,学校部参赛队员以本人学籍为准。
八、参加办法
(一)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,教练员1名,参赛人员10人以上可增报教练员1-2名。
(二)所有参赛选手只可报名一个部别比赛,不可同时报地市部或学校部参赛。
九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竞赛规则。
(二)根据各项目、各组别实际参加人数在补充规定中公布比赛办法。
(三)团体成员
1、地市组团体
甲组团体:14岁组、12岁组各2人。
乙组团体:10岁组、9岁组各2人。
丙组团体:8岁组、7岁组各2人。
2、学校部团体
高中组团体:由两名运动员组成团体。
初中组团体:由两名运动员组成团体。
小学组团体:甲、乙组分别录取团体名次,各组均由两名运动员组成团体。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个人名次:男、女各项棋分别录取前八名,不足八人(含八人),减一录取。
(二)团体名次: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前八名,不足八队(含八队),减一录取。团体名次按照各组别中的最好个人成绩计算,名次和少者列前,如相同以获得个人最好名次多者列前。未报满规定团体人数,不得参加该组团体排名。
(三)各项各组别不足三人,取消比赛。
(四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、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棋类学校贡献奖”,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五)获得以下成绩者可办理相应的等级证书:
1、地市部
15岁及以上组:1—3名可办理一级棋士,4—8名可办理二级棋士,9—16名可办理三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四级棋士。
14岁组:1—3名可办理二级棋士,4—8名可办理三级棋士,9—16名可办理四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五级棋士。
12岁组:1—3名可办理三级棋士,4—8名可办理四级棋士,9—16名可办理五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六级棋士。
10岁组:1—3名可办理四级棋士,4—8名可办理五级棋士,9—16名可办理六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七级棋士。
9岁组:1—3名可办理五级棋士,4—8名可办理六级棋士,9—16名可办理七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八级棋士。
8岁组:1—3名可办理六级棋士,4—8名可办理七级棋士,9—16名可办理八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九级棋士。
7岁组:1—8名可办理七级棋士,9—16名可办理八级棋士, 17—32名可办理九级棋士。
2、学校部
高中组:1—3名可办理一级棋士,4—6名可办理二级棋士,7—8名可办理三级棋士,9—12名可办理四级棋士,13—16名可办理五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六级棋士。
初中组:1—3名可办理二级棋士,4—6名可办理三级棋士, 7—8名可办理四级棋士,9—12名可办理五级棋士,13—16名可办理六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七级棋士。
小学甲组:1—3名可办理三级棋士,4—6名可办理四级棋士, 7—8名可办理五级棋士,9—12名可办理六级棋士,13—16名可办理七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八级棋士。
小学乙组:1—3名可办理四级棋士,4—6名可办理五级棋士, 7—8名可办理六级棋士,9—12名可办理七级棋士,13—16名可办理八级棋士,17—32名可办理九级棋士。
十一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1、报名表为电子版及纸质打印版各一份,纸质打印版需加盖市体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公章于8月8日16:00前报至承办单位,联系人: 吴昊,联系电话:0551—62883308,电子邮箱:82669266@qq.com。
地址:合肥市芜湖路97号安徽省棋院。
2、报名后人员不得更换,如因特殊情况变更,需在公示期间(公示期为8月12日-13日)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报安徽省棋院批准,公示结束后一律不予变动名单,请各报名单位认真、仔细填写报名表。报名后无故不参赛者,取消下届比赛资格。
(二)报到
1、各代表队于8月21日17:00前报到。
2、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验户籍证明或户口复印件,学校部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学籍复印件,否则不得参赛。如虚报年龄,经查实后取消本届参赛资格及下届报名资格,并对参赛队处以500元罚款。
十二、参赛费用
(一)各队经费自理。
(二)提前报到及延后离会人员不享受大会食宿收费标准。
(三)参赛人员每人交纳参赛服务费150元,用于补充场地器材费和裁判员及安保人员费用。
(四)食宿费每人720元。
(五)各单位报到时须交纳5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。比赛结束后如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。
十三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(一)裁判员由省棋院选派,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。
(二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十四、保险
参赛选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如未购买,在比赛途中及赛区发生的意外伤害,由参赛者自行负责。建议由参赛单位统一购买参赛选手的赛事期间保险。
十五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。请查看网站:www.ahtxqx.com。
十六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安徽省棋院。
报名咨询电话 :
0551-6287 7831 / 6713 1355